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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民政局三举措圆满完成低效无效应收账款处置工作

信息来源: 规划财务处(水库移民工作处) 发布日期: 2024-07-19 11:33 信息作者: 王巧巧 浏览次数: 字号: [ ]

为有效解决历史遗留低效无效应收账款问题,强化落实审计整改,根据《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无效应收账款处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低效无效应收账款资产清查处置工作,主要从三方面入手:

1.强化领导,深入摸排。成立以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的低效无效资产调查小组,由局规财处牵头,明确人员职责,对接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清查工作。

2.收集资料,夯实基础。理清单位低效无效应收账款资产,通过翻阅大量账册、凭证及原始票据,协调相关人员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院收集涉及企业的撤销注销证明和破产裁定书等证明材料,对单位内部30余年应收款项进行彻底调查摸底,为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3.逐项分析,提出建议。对所有清理出来的低效无效应收账款形成原因进行逐项分析,了解历史遗留的低效无效款项形成原因,共对6笔合计33.15万元历史渊源相对清楚的坏账进行汇总上报,提出合理化处置意见,形成处置报告。

近日,市财政局已审核同意我局核销、调账6笔低效无效应收账款,合计33.15万元,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