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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公告

信息来源: 舟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7-09 10:48 信息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

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023-2035年)(草案)公告


  为深入推动我市养老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明确我市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推动养老服务跟着人口走,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舟山市民政局会同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79日—2024年810日,共30日。

  公告地点:舟山市民政局网站http://mz.zhoushan.gov.cn/)。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225号舟山市民政局二楼206;或发送至邮箱:453746749@qq.com;

  (2)联系电话:舟山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0580-2036900

  附件:

  1.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主要内容



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023-2035年)(草案)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舟山全市域,包含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愿景与目标

(1)规划愿景

全面完善与高水平现代海洋城市相适应的高品质现代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空间格局,打响舟山“幸福颐养”海岛养老金名片

(2)规划目标

市域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更成熟一体,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兜底有力,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普惠均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实现养老领域共同富裕。

四、规划指标

至2027年,养老机构入住率超7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65%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7名;镇(街)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助餐配送餐村(社)覆盖率100%

五、规划主要内容

针对“1(提品质)+4(优功能)+13(强统筹)+X(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对各岛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布局提出不同的规划策略。

(1)“1+4”大岛布局

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聚焦存量、医养结合,撤并转型规模小、运营弱、设施旧的养老服务设施。每万名老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机构入住率超过70%时,适时启动新建机构,并按需设置机构规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级,满足15分钟服务圈覆盖要求。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阵地,构建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延伸优化服务内容,提供家门口均衡可及的居家养老服务。

(2)13+X小岛布局

结合13个小岛老年人口数量、产业功能定位,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基础上,按需打造一批海岛型养老服务设施,增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并为“主客共享”养老服务预留空间。引导X小岛人口向本岛、大岛集聚,严控小岛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促进现状养老服务资源的集约利用、设施集中共享。依托流动服务阵地,兜牢留守老人基本养老服务底线。

3)土地预留

规划新建养老机构28个,扩建1个,共预留床位8137张,新增预留用地405.77亩。其中,2023-2027年规划养老机构新建2个、扩建1个,预留用地约9.43亩,预留床位267张;2028-2035年规划养老机构新建26个,预留用地约396.34亩,预留床位7870张。



2.舟山市养老机构远期规划布局图

01-舟山市养老机构规划布局图.jpg

3.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远期规划布局图

02-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