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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募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施工企业的公告

信息来源: 舟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2-27 15:15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浙民养〔2025〕8 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参加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从事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能力,具备适老化改造、无障碍改造相关经验的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与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的业务,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家具制造销售、康复辅助器具销售安装等。

(二)企业需具有一定数量的居家适老化改造成功案例,可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客户反馈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拥有专业的设计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等相关专业背景,能够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和居住环境,设计出科学合理、安全舒适的适老化改造方案。配备专业的施工队伍,且具有丰富的装修施工经验,熟悉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施工标准和规范。

(四)承诺所使用的适老化改造产品和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具备稳定可靠的产品供应渠道,能够确保在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产品和材料的及时供应,避免因供货不足导致项目延误。

(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在适老化改造项目中,报价应合理、透明,不得存在价格虚高、恶意哄抬价格等行为。提供详细的项目报价清单,明确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依据。企业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无虚假宣传、合同欺诈、拖欠货款等行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适老化改造项目,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要求

请意向企业携带相关资料交至舟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适老化改造成功案例材料、团队成员资质证明等。提交资料需确保真实、完整、有效。

联系电话:0580-2031086

地址:舟山市民政局4楼403室(定海区千岛路225号)

舟山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7日